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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铜陵有色现金收购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建议函

股东质询函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2024年9月6日,你公司公告为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有色集团)的关联交易,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与有色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7,737.00万元购买有色集团持有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有色财务公司)2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将持有有色财务公司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目前,该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决议,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本次收购事项中有色财务公司估值、为他人提供保函等问题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具体如下。     
  一、关于有色财务公司估值问题
  根据公告,以202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中对有色财务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有色财务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71,176.08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额为81.79万元,增值率0.05%,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增值额为8,523.92万元,增值率4.98%,最终选用了增值额较大的市场法评估结果。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数据,有色财务公司2021-2023年底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70.65亿元、81.07亿元、68.38亿元,2021-2023年底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65.18亿元、65.25亿元、59.94亿元,2021-2023年实现税后净利润分别为1.26亿元、1.19亿元、1.3亿元,有色财务公司存贷款规模没有扩大的趋势,税后净利润没有稳定增长的趋势。请你公司结合存贷款的情况和变化趋势以及净利润的增减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此次评估中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原因和可比交易案例,以及对标可比交易案例的理由和依据。
  二、关于有色财务公司为他人提供保函的问题
  根据公告,截至2024年9月5日有色财务公司为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22,300万元。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财务公司可以为成员单位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保函是否为非融资性保函,如否,请说明保函类别以及是否符合现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上质询,请你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披露及回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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