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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8〕69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我所《关于2018年休市安排的公告》(〔2017〕88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休市,4月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若2018年4月3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三、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四、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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